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的饮食和工作模式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不节制的饮食和无休止的熬夜导致现代人的体质直线下降,身体机能出现问题,就医的人数也逐年上涨。医患关系中,由于患者对于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指定和实施,患者仅仅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出现某些“黑心“的医生为了赚取高额的医药费和检查费而给患者开具很多并不需要的药物和检查,或者是医生“懒得”向患者解释太多或“刻意”隐瞒导致最后矛盾的暴发。
由于医患纠纷不仅包含了法律问题还包含了高难度的专业性医学问题,导致很多医院和患者常常难以通过自身来解决矛盾,这就体现出了律师的高度专业性,特别是具有医学背景的律师的专业性。
首先,我们作为患者的代理律师,在接到一个医患纠纷的案件,首先要做的就是封存病历,病历并不是我们单纯所认为的门诊病历,在医学中,病历具体是指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例如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因为整个治疗过程患者并不能完整的描述出来,而且无论是诉讼还是调解都需要书面证据来证明,但是患者一般来说并不能掌握全部病历,因此就需要律师在第一时间封存病历,防止后期院方修改病历、篡改病历甚至销毁病历。封存病历,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但是必须要认真核对封存的病历,因为现在很多医院并不是很规范,在病历书写和保存的问题上,存在后补、修改的情况,假如我们未经仔细检查,很有可能这份病历已经被修改甚至更换,但是封存后的病历除非有证据证明被修改过,很难推翻其真实性。并且病历也会影响后期医疗鉴定的结果,这会使我们处在一个十分不利的地位。
如若发现医院存在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根据《医师执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若医院和医师存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刑政部门可能会给予该医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该医院可能也会受到影响,这增加了我们在诉讼或谈判中的筹码。同时要注意额外复制一份并加盖医院印章留存,对于封存病历过程中,对病历存在异议之处,要及时提出并报警留下记录,为将来诉讼留下证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医院存在伪造、篡改和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医院存在过错。但是,要注意的是,即使医院存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况,并不能直接推定医院存在全部过错,法院仍应当根据全案事实进行审查和判决。对于一些伪造、篡改、销毁病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医疗鉴定机构或者医学会拒绝鉴定的结果出现。因此,封存病历的举动不仅可以固定证据,还可以寻找新的证据为案件增加获胜的可能。
其次,在分析具体案情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有知情权,对本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都有知情权。特别是需要手术的案件中,着重考察手术知情同意告知书的内容,对于需要实施手术的,义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医疗纠纷的案件中,对于医疗损害的相关鉴定成了案件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因此,对于该鉴定我们需要投入巨大的精力,医患双方对于整个治疗过程的意见可能会影响鉴定机构或者医学会的鉴定结果,我们可以从知情权等程序性问题和医疗手段的实体性问题上综合提出我们的意见。但是医疗纠纷案件纷繁复杂,鉴定的时间又十分长久,经常达到半年甚至更长,这对患者来说是非常疲惫的,对于他们来说,尽早解决问题可能是一个最实在的帮助。因此,我们也可以考虑诉前调解或者依靠相关医疗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让纠纷迅速得到解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调节委员会并不是法院,其作出的调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我们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后30日内,双方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针对赔偿的问题,医疗纠纷案件与人身损害案件的赔偿有所不同。主要是赔偿标准的不同。医疗事故案件中,确定残疾的患者,可以获得最长30年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而人身损害案件一般是20年(对于60周岁和70周岁的补偿年限也有一定出入)。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与人身损害案件中60周岁以上的按年份减少规定有所出入。精神损害赔偿部分,医疗事故纠纷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并且按年份进行计算,但是人身损害案件中,是按照残疾等级来划分。这些在办案过程中都是要注意的问题。
医疗纠纷案件,是兼具医疗专业和法律专业的综合性高难度案件,需要我们不断的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和学习!文/张亦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