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睁开眼看你和阳光都在,那就是我要的未来。”这样的场景不知道是多少人的向往,但是相爱容易相处难,为了保证婚后生活幸福美满,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婚前同居,以增进感情了解彼此。每天有深爱的人陪伴,互诉衷肠、一起为人生理想奋斗,生活温馨且甜蜜。然而,天下没有不吵架的夫妻,情侣亦如此。吵架归吵架,千万不要伤了感情,一旦伤了感情,两人可能会“花开两朵天各一方”,曾经在一起创造的小美好也会难以割舍,但是在一起所创造的财产却可以进行分割,毕竟亲兄弟还明算账,何况前男(女)友?那么,恋人在同居期间发生了财产纠纷,该怎么办?
当事人咨询:
我和男朋友是姐弟恋,我今年32岁,他26岁。我俩是通过游戏认识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和接触,我俩就决定在一起了。两个月后我们开始了同居生活,经过不断努力,我们有了车子和房子,日子过的很温馨。眼看两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都稳定了,我就有了结婚的打算,但他说他要做“丁克”,不愿这么早结婚,更不想要孩子,如果我非要结婚的话,我们只能分手,而且分手的话,房子和车子的钱他一分钱也不给我。我听到这种话特别伤心,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分手?分手以后会不会造成我的财产损失?因为买车子和房子的钱是我们俩一人一半平摊的,但是房子和车子都是登记在他的名下。我想问,我们没有领证,现在要进行财产分割,可以么?
明伦律师解惑:
您好!您和男朋友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如果产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未婚同居虽然不是合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财产上产生纠纷的,法院会受理,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我们国家没有肯定非婚同居的正当性,但出于维护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您可以大胆地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先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只规定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新增了一个步骤,即先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总之,法院会依法处理此类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来源:大政道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