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上午,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由于案件争议较大,将择期审判。备受关注的“江歌案”,似乎将拉下帷幕。就“江歌案”整个案件本身来说,无所谓重大或者特别,但这粒石子惊起的涟漪至今未曾消失。
时至今日,“江歌案“变成了一个矛盾的存在,如果原告败诉,道德良知难以接受;如果原告胜诉,社会法治无所适从。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刘暖曦懦弱自私应当被道德谴责,而她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待商榷。“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在这里,法律会给我们答案,也许无关道德。
原告律师制作视频,作为诉讼证据材料,展示案件核心细节。基于陈世峰供述做成的视频,是否会被法院采纳,有待法院自由裁量。事实上,当我们企图理性地还原案件时,越多的细节就意味着越多的虚构。在非当事人的情况下,没有人能确定案件材料的真实性。案件已经被编织成很多个可能,但案件的真相只有一个,我们只有相信证据,相信真相。
一个问题值得反思,不论事前事后,刘暖曦怎样做才能免于社会苛责?人们对刘暖曦有着道德上的应然要求,但无法忽视的是她作为人的本能上的实然可能。道德是自律的,而不是他律的。人们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唾弃刘暖曦,至于刘暖曦是否有“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丝毫内疚,无从得知。
案件也许会盖棺定论,舆论永远不会,对于弱者的共情也从不会结束,但舆论不应影响司法,法律应当基于事实。道德是绝对的,但法律是折中的。在情感与道义上,我们理解且支持原告;在法律与程序上,如果事实清楚、证据清晰,最后的判决结果,我们尊重且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