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入狱一年的刘晓庆到罚款九亿的范冰冰,再到日薪二百零八万的郑爽,影视业瞒天过海偷税逃税的比比皆是。一份阴阳合同藏着太多苟且,阳合同用于对外,做的表面文章;阴合同用于对内,才是真正心思。阴阳合同滥用的实质目的就是偷税逃税,阴间帐不见阳间天,已经成为某些行业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世上只有两件事不可避免:“死亡和纳税”,纳税并非个人牺牲,而是社会责任。更多的收入意味着占用着更多的社会资源,相应的也意味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影视业阴阳合同的滥用是利己主义的缩影,当个人享受着社会资源带来的物质生活,考虑的却是如何逃避应尽的社会责任,这样的价值观绝不应该成为社会的主流。
影视业阴阳合同的滥用传递着一种扭曲的价值观:金钱是一切的源动力。在畸形的收入分配体系下,官仓硕鼠,其大如斗!阴阳合同偷走的不仅仅是财税,更是认真努力的人对于生活的热爱。当人们开始怀疑奋斗的意义,掀开那层遮羞布时,便是社会信仰坍塌的开始。
阴阳合同的重灾区绝不只是影视业,还包括地产行业、股权转让等领域,相对于形式相对单一,内容较为简单的影视业,其他行业的阴阳合同涉及到诸多环节,更为复杂。在很多时候税务局对于泛滥的阴阳合同一直处于无可奈何的境地。
阴阳合同的滥用直指国家和社会利益,损失的不仅是国家税收,更动摇了普通人纳税的信心。泛滥于各行业的阴阳合同的是个人的自私贪婪,也是社会监管的尚未到位。只有当监管的探照灯打开时,我们才能看清黑夜中究竟谁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