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向坟墓,你的幸福何必为之殉葬。
假若离婚是一种解脱,你可以选择放过自己。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生怎会只如初见,离婚是对彼此的成全,分开应是最后的体面。
这期我们来和大家聊一聊“离婚”这个使人避之不及却又常常无可奈何的话题。
离婚所要解决的无非三个问题,婚姻关系、财产债务、抚养权,也就是这婚离不离,财产分不分,孩子谁来带。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就是谈得拢,诉讼就是谈不拢。协议是最好的妥协,诉讼是最后的纠缠。
协议离婚是最爽快的解决方式,快刀斩乱麻,两个月的时间彷佛解决了一生的问题。当婚姻之中没有了感情,就变成了纯粹的利益之争,离婚变成了一场生意,能不能谈拢,是个问题。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不成,诉讼离婚是最后的选择,但对于你的生活,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当你失去婚姻的时候,这不可怕,并不意味着一无所有。可怕的是,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才会发觉你曾有机会获得所有。当对方指望不上的时候,能指望的只有法律。如果有下列情况,法律会支持你的诉求。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
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这件事,很多人看来谁先提谁就输,但如果离不成婚,那么你就一直是输家。一张诉状可能就成为一个人逆袭的开始,一纸判决也会成为新的人生的出生证明。那么诉讼离婚究竟需要做什么准备呢?
1、起诉书;
2、身份证、户口本;
3、家庭财产清单;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5、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有)
结婚是件你情我愿的事情,离婚就不一定了。这个时候不能指望对方有良知,而要对自己有认知。法律上讲,如果你想要离婚那么没有离不成的婚。如果出现以下困难,这里给你一一解决。
对方隐匿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偿还?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怎么要求赔偿?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孩子归谁抚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爱情是一段旅程,牵手是一段回忆,婚姻的本质是人生的一部分,当然也只是一部分。当婚姻走到这一步,很多言语都是多余的。只有真正离婚时,才能明白悲与喜,得与失,个中滋味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唐人《放妻书》写道“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两个人在一起是为了好好的生活,那么两个人分别也应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无论现在还是余生都一定要好好地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