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与魏某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金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胜权,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某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原告和被告于2008年打工时认识,2011年上半年开始相恋的。2014年2月登记结婚。从2015年开始关系不如以前,2017年原告发现被告搂抱一名女性,使得双方关系更加糟糕,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起诉离婚。
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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