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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商家卖货不发货,消费者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4-03-22 10:27:03| 浏览次数:

基本案情


李女士于2023年10月2日通过抖音平台链接下单购买一条项链。下单后一周内,李女士始终未收到购买的饰品,也无法与直播间商家取得联系。李女士于10月11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


消协查看抖音网络交易平台的相关订单、快递物流等信息后,确认情况属实。但因管辖问题无法正式受理。遂协助李女士联系抖音平台客服,在核实确认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宣讲有关法律规定,并依据抖音极速退款服务规范等平台承诺说明诉求。


最终,抖音平台为李女士办理了先行退款手续。


案例解读


直播带货已成为如今的热门购物方式之一,主播不仅应该遵守向消费者所作出的购物优惠或者承诺,还应该遵守平台销售规则。


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要求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和知名度高的直播平台,关注甚至留存购买前的沟通记录,对比销售页面商品介绍与主播推广是否一致,留存与自己有重大利害关系信息视频录屏或截图。出现问题时要积极寻求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马政鹏律师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马政鹏律师团队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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