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重庆一小区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安全绳被业主砍断。该业主直接用铲子将安全绳的副绳砍成三段,对此一事,不少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质疑,这不应该追刑责吗?
基本案情
近日,据网传消息,一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清理恢复,一业主占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施工时可能损坏了一些花草,由此跟业主产生了矛盾,施工时遭到业主阻拦。
该业主直接用铲子将安全绳的副绳砍成三段,旁边有四名工人挂着在作业,楼栋有三十二层一百一十米高,好在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们都没事。事后该业主也意识到自己错误,在民警协调下已同意私下赔偿和解。
案例解读
首先,从刑法角度来看,业主的这一行为极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第 232 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此次事件中,业主明知工人处于高空作业的危险境地,仍砍断安全绳,这一行为直接威胁到了工人的生命,其主观上明显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若不是工人幸运地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业主的行为完全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次,业主的行为或许还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 234 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此次工人侥幸未受伤,但业主砍断安全绳的举动,已经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倘若工人因这一危险行为而受伤,那么业主必然要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
最后,业主的行为也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的绳索,导致高空作业设备损坏,依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检索裁判文书网,高空作业安全绳被割断这样的案例之前也发生过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呢?
案例1:2017年12月31日9时许,被告人曹某某因不满被害人闫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某号楼进行外墙旧水管拆卸安装施工,让闫某停止作业。在闫某下至该楼三层与四层之间的位置等待物业人员前来与曹某某协商时,曹某某持菜刀在四楼自家卫生间窗户处将闫某头顶上的高空作业安全绳砍断,致使闫某坠楼,造成闫某身体多处骨折。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明知他人处于四楼与三楼之间的高空位置,仍置他人的人身安全于不顾,使用菜刀将他人的高空安全绳砍断,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在法律推断方面,法院通常会依据孩子出生证明上登记的父母身份来推断亲子关系。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实务中也会考虑根据其他举证情况合理推断是否形成亲子关系,如双方是否处于亲密状态、亲子外貌是否高度相似等。
案例2:2018年4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某小区楼顶阳台使用切割机前,明知被害人尹某等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且看到尹某使用的安全绳在切割机附近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确保切割机与安全绳保持安全距离。周某某在原地启动切割机打磨铝合金管,致使尹某使用的安全绳被切割机割断而坠楼受伤。经鉴定,尹某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已获得部分经济赔偿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综上所述,业主砍断工人安全绳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可能涉嫌多种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损毁财物罪。小区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绳索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高空作业的重要性和风险性,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马政鹏律师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马政鹏律师团队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