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派出所受理了一起警情,其辖区快递公司一网点两名从事快递服务的工作人员被他人打伤。接报警后当天,值班警察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系该街道驿站送货员。
前日上午王某在该网点取快递时不慎将其他驿站的包裹扫描进了其所在的快递系统,但他发现扫描错误后未及时告知网点工作人员,而是自己将快递放到了其他驿站的捡送带,导致快递不慎丢失。
网点工作人员发现快递丢失后多次寻找均未找到,随即要求王某找回快递,否则就要求王某本人进行赔偿,遂产生争吵。后心生愤懑的王某邀集李某、张某等七人来到该网点理论。
过程中,王某先殴打了工作人员刘某面部致其受伤,后王某、李某、张某三人又与该网点法人代表齐某产生了肢体冲突,虽未造成严重人身损害,但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
日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李某、张某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2日、10日、5日,后续相关损失也应由三人负担。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马政鹏律师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马政鹏律师团队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