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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代父亲签借条,谁来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5-01-21 13:54:43| 浏览次数:

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资金融通方式,频繁出现在我们的身边。然而,由于缺乏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很多人在借贷过程中往往面临诸多风险。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详细分析民间借贷中的法律要点,帮助大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4年,被告宣某因个人资金需求,向原告樊某借款人民币20000元。双方虽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借款协议,但借款事实明确,且原告樊某已实际交付了借款。


然而,借款发生后,被告宣某并未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直至2016年10月7日,原告樊某再次向被告宣某催要借款。面对原告的催款要求,被告宣某承认了借款事实,但表示目前无法立即归还。在此情况下,被告宣某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让其女儿即本案的另一被告刘某代替其书写一张借条,以书面形式确认借款金额和事实。


刘某按照其母亲的指示,书写了一张载明借款金额为20000元的借条,并注明了借款人为宣某。借条的出具,本意是作为双方借款关系的一种书面证明,以便原告樊某日后能够凭此追讨借款。然而,尽管有了书面的借条作为证据,被告宣某却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在此后的时间里,原告樊某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或亲自上门等方式向被告宣某催要借款,但均未果。宣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归还借款。


法院判决被告宣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樊某借款20000元及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4月9日起支付至20000元借款实际归还完毕之日止)。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被告宣某作为实际借款人,委托其女儿刘某代为书写借条。尽管借条上的署名的被告宣某的签名也是被告刘某所写,但根据庭审査明的事实,宣某要求刘某代写借条是在宣某借款发生两年后,并且宣某本人也在签字现场,这一系列事实行为表明,宣某对该债务是知悉并认可的。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和裁判要旨,宣某作为实际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而代书人刘某则不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本案还涉及借贷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时,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


在本案中,由于借贷双方未约定利率,法院支持了原告樊某要求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对出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本案的裁判要旨不仅明确了在借款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借条时责任承担的界限,还强调了借贷双方在未约定利率情况下利息的计算方式。这些裁判要旨对于指导类似案件的审理、维护借贷市场的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它不仅涉及了借款关系的真实性、代理行为的认定,还涵盖了利息计算的法律依据,对于理解和处理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通过本案,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没有书面借款协议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事实明确且有实际交付行为,借款关系依然成立。同时,出借人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仍有权要求支付逾期利息,但利息的计算应符合法律规定。




马政鹏律师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马政鹏律师团队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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