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下午,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简称"明伦律所")成功开展了2025年度第九期"明伦讲堂"活动。本次讲座由单骏龙律师担任主讲人,他以《刑事辩护全流程法律文书及写作注意事项》为主题进行了专业分享,现场吸引了许多律师积极参与。

讲座内容
单律师将课程科学划分为四大模块:文书种类体系、差异化侧重点分析、标准化格式规范、实务写作技巧。在刑事辩护实务中,法律文书的撰写必须严格对应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文书类型和功能要求。

在侦查阶段,律师需要根据案件进展及时提交三类核心文书:拘留期间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审查逮捕阶段制作《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逮捕后则需准备《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单律师特别强调,这个阶段的文书要体现"动态应对"的特点,需随案件证据变化及时调整论证策略。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应当重点把握《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区分法定不诉、酌定不诉和附条件不诉的不同论证逻辑。单律师创新性提出"双层论证法":首次提交全面法律意见后,通过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获取关键信息,再针对办案人员的具体关切点制作《补充法律意见书》,形成完整的说服体系。
审判阶段的文书写作呈现立体化特征。单律师建议,在案件移送法院后应当尽早提交《辩护意见书》,为法官建立有利的"第一印象";对于非当庭宣判案件,则需在庭审后及时提交《补充辩护意见书》,重点围绕法庭调查中新发现的争议焦点及后续出现的新情况展开论证。
讲座最后,单律师通过典型案例对比分析了不同文书的写作侧重:取保候审申请应突出"情节论证",重点梳理自首、从犯、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并辅以社会危险性评估的实证分析;不予批捕意见则要注重"证据解构",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系统分析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同时结合"情节显著轻微"等实体要件进行论证;审判阶段文书更强调"观点交锋",要预判控方立场,在文书中构建完整的抗辩体系。
结语
持续一个小时的讲座内容充实、案例丰富,参会律师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单律师将复杂的文书写作提炼出清晰的操作指引,特别是“阶段-文书-技巧”的三维分析法极具实务价值。本次讲堂是明伦律所专业能力提升的重要环节,未来将继续推出系列实务课程,通过专业化建设推动律所高质量发展,为客户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
马政鹏律师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马政鹏律师团队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