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种原因,企业中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时常发生,特别是这些年,国家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进一步优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个罪名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越来越常见。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防范该罪的刑事风险就是重中之重了,万万不可忽视。
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那么,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上述情形,就有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案例了解一下。
案 例
苏某系昆山某电子公司实际经营人。2018年6月至10月,昆山某电子公司、苏某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郭某、栾某、程某等17人的劳动报酬,共计108957.47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经审理,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9日判决:昆山某电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一万元;苏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罪名分析
这个罪名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单位和自然人都可能构成犯罪,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处罚。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苏某作为昆山某电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以转移财产、隐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并不是说所有的拒不支付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企业主咨询,我的企业因为某某原因不能支付劳动报酬,那我是不是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是否要接受刑事处罚,他们往往会有这样的担忧。
企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一般的企业不支付劳动报酬,主要有几种情形,企业确实因为资金紧张或者经营出现困境而无法支付劳动报酬;企业故意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主要是恶意拖欠的行为;还有一种是因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纠纷,一时间无法划分清楚双方的责任问题,在纠纷未解决之前,企业无法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该罪主要存在于第二种情况之中。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财产转移、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行为人因为客观上无力支付,无转移财产或逃匿行为,主观上不具有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故意,不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规定的法定情形,不能认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企业有上面描述的违法行为之后,并不一定就会被认定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是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或者更甚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们上面这个案例可以看到,这个案件中是有17名劳动者,共计108957.47元。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且具备了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当然,对于“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也可能会构成本罪。
这个罪名从刑期上来看,分成两个量刑档次,第一档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档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刑期上来看,整体刑期也是不算轻的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罪名有一个前置程序。本罪的成立以行政前置程序为要件,《刑法》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规定了前置程序,明确规定本罪成立必须以“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即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为人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为前提,否则,不能构成本罪。
同时,法律还规定,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的,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建议
第一,刑事风险方面,要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企业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还是应当及时的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支付的,在收到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也应当积极作出回应并支付相关劳动报酬;或者说是在被提起公诉前,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避免企业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甚至是接受刑事处罚。
第二,要加强守法意识。不管是咱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还是企业的管理层,都应当要加强守法意识。我们要定期举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因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形象,损坏员工利益,更可能会给企业及直接负责人带来牢狱之灾。
第三,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完善职工薪酬制度,避免出现企业无法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假设在企业困难时期,企业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书面延发工资协议,但是一定要根据当地政策,履行法定程序。
第四,建立企业与员工对话的通道。企业可以设置领导邮箱或者安排专门职员来获取员工的意见,在员工遇到问题时,可以有向企业反映情况、提出诉求的渠道。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成立工会等。
通过我们对罪名的讲解,希望各位企业主们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有一定的了解,在日后的企业经营和管理中能够防范相应的风险。
作者:张亦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