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租房合同的过程中,房东必须要了解一些关于租赁的事情,而对于租户们来说,他们必须要做好自己的权利,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为了让你更好的理解法律,小编把有关的内容整理出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合同是租房的唯一凭证,专家提醒租客们,租房合同签订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二)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三)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二、租房签了合同反悔怎么办
合同里一般都有关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你提前走了,将视为你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如果你和房东进行协商,房东同意了你的要求,那么你不会违约。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不住了,不代表你不违约。除非你合同中有单独写明你可以这样做,不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三、租房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的可以协商进行处理,租房未到期想退租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给你讲解的有关租赁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租户必须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如果你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你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