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危某、程某系上下楼邻居关系,程某入住后不久,危某家厨房吊顶上和餐厅顶部以及厨房外墙出现严重的渗水问题。出现渗水情况后,程某搬出居住,渗水情况明显减轻,入住后即恢复严重渗水情况。双方就渗水原因多次寻求专业人员意见,就如何修复和赔偿等问题也多次协商,但因分歧较大而协商未果,并先后多次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楼上漏水到楼下损失怎么赔?可以与楼上邻居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选择通过居委会等单位居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也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果经调解仍无法解决纠纷,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采光等相邻问题,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否则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危某和程某分别居住在相同楼房的401室和501室,构成不动产的相邻关系,相邻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侵权行为、主观过错、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经现场敲开程某家用瓷砖包裹的下水管道,能够确认管道接口松动系导致漏水的原因,与危某家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程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关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作者:张洁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