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最常接触的合同类型,很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在借款时可能只是简单写一个借条、欠条。
但是在有一方是公司的时候,建议尽可能拟定一个借款合同,把其中权利义务、借款金额、还款时间、违约责任、送达条款等详细约定清楚。
本文简要向大家介绍借款合同的类型及所需注意的细节。
首先简要聊一下借款合同的性质、概念、主要内容等。
借款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名合同,主要规定在667条至680条中。简单来说,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有借款的用途、借款的金额、借款的利率及期限等等。
其次,聊一下借款合同中的“禁止”性规定:
第一、禁止预先扣除借款利息。
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砍头息”。简单举个例子,A公司向李某借款50万元,但是实际上李某仅向A公司支付了48万元,另外2万元系利息,李某预先扣除了。
这种情形是法律所禁止的,那么当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通常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即,A公司只需向李某按照48万元的金额进行本金的归还及利息的计算。
第二、禁止高利放贷。
这个简单理解就是借款合同中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的规定。那么目前法定的利息是多少呢?
这其实是要根据每月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变化来变化的,通常是不得超过一年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从2022年8月22至2023年4月19日,每月的LPR都是3.65%,即这个期间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14.6%。关于借款合同利息这一部分,后期会专门写一篇文章为大家阐述清楚。
最后,简要聊一下借款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否则造成借款人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款项,若借款人未按约定使用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甚至是解除合同。
综上
篇幅有限,先简要聊这几个问题,关于借款合同的利息支付、逾期返还或提前返还借款的法律问题之后会再单独写一篇文章阐述,请大家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