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购买二手车的过程中,买到了“调表车”、“泡水车”……那么在法律上,购买到了这一类的事故车该怎么办?能否得到一定赔偿呢?
案例重现
2022年1月2日,原告小王与被告小李公司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小王花费20万元向小李公司购买奔驰车一辆,并办理过户手续,被告小李公司承诺此二手车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保证实表。
2022年11月11日,小王委托检测公司对车辆进行检测,发现车辆的外观有过修复3处,部件更换2处、喷漆3处、车辆仪表里程读数异常。
随后小王提起诉讼,要求小李公司“退一赔三”,返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购车款。
法院观点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系小李公司在出售该奔驰车辆时,是否存在恶意欺诈的行为。
在本案中,小李公司作为专业的二手车公司,对于自己出售的车辆表显里程数与车辆实际状况的真实性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被告对于车辆行驶里程负有较之普通消费者更高要求的注意义务和审查义务。
法院最后认定小李公司存在恶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支持小王要求返还购车款20万元及支付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在购买二手车时如果发现事故车,并不是每一种情况都可以适用“退一赔三”。
第一、主体身份及购车用途:另外还要注意一点,卖家必须是经营者身份,而买家购车用途也必须是生活用途,而不是运营工作等等。因为该”退一赔三”所适用的法律规定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因此主体上是经营者及消费者。
第二、“退一赔三”适用的核心的前提系卖方的行为构成欺诈。民法中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律师建议大家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二手车公司,并且一定要订立《买卖合同》,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卖家承诺出现事故车时无条件可以退车退钱并承担三倍赔偿,同时在购车过程中留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发票、合同、汇款凭证、聊天记录、对方的宣传资料及相关承诺、音频及视频等等,方便消费者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马政鹏律师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第六联合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马政鹏律师团队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